《世界人權宣言》part IV

世界人權宣言

第9條: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、拘禁或放逐。

第19條: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;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,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、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。

聯合國第一次的國際人權會議,是於1968年在伊朗德黑蘭舉行。當時是為紀念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發表二十周年。諷刺的是,今年11月,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票同意調查伊朗當局由9 月開始的大規模抗議運動中涉嫌侵犯人權的行為。

今年9月13日,廿二歲的阿米尼(Mahsa Amini)因被指沒有恰當佩戴頭巾而被伊朗「道德警察」逮捕,隨後她在拘留期間死亡。事件引起伊朗市民憤怒,並懷疑Amini的死因與「道德警察」濫用私刑、施虐有關。 事件引發伊朗全國各地大規模示威抗議,大批伊朗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政權以「宗教道德」為由,嚴苛地約束女性的衣著自由,指女性應有權利去自主決定自己的裝束。伊朗在街頭焚燒頭巾,在社交平台上載剪去長髮的影片,以喚起全球關注。

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,伊朗的法律開始規管女性的裝束,包括要在公眾場所配戴頭巾、穿著寬鬆的衣物、不得化濃妝等,違規者會予以罰款、監禁或鞭刑。

因Amini的死而引發的抗議浪潮,蔓延到伊朗150個省份和140所大學。抗議的訴求由女性衣著權利開始,以致要求執政者及宗教領袖下台。伊朗當局指抗議活動是由分裂分子發動的宗教鬥爭、暴動,同時加大力度打擊示威,包括鎮壓及逮捕民眾、記者、國家隊球員等改革派人士。

伊朗人權組織指出,抗議自 9月開始以來,至少有381名抗議人士喪生,其中包括至少57名兒童,另有1萬6千多人被拘留。

人權是普遍的,因為所有人都享有人權,不論任何時間、地方, 不論享有者是誰。人權是不容侵犯的,因為「它是人和人性尊嚴所固有的」(教宗若望廿三世,《和平於世》通諭,教會社會訓導彚編 153) ;

如果不採取行動來確保人權在全球各地都得到所有人的尊重,那麼,宣揚人權便是徒然(聖若望保祿二世,〈1999年 世界和平日文告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