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社路上:誰願做先知?

余偉華

教理中心

今年的暑假,平生第一次踏足寶島,一方面去觀光,也順道探訪已退休的姑姐。一直對台灣有特別的感情,一來可能姑姐是筆者年少時唯一居於外地的親人,二來是對「民國」的獨特情感,可是一直以來也未曾有機會到訪這個地方。

台灣的發展和大部份東南亞地區一樣,主要的大城市已是一個非常現代化的地方,但一離開市區,就有一點鄉鎮的情懷。姑姐居於中部的一個小市鎮,不是十分繁華,有點像香港元朗的味道。

主日的早上,走到市中唯一的一間天主教教堂參與感恩祭,堂內百餘個座位,卻只有三、四十人參與主日彌撒,大部份也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,就像我們早上的平日彌撒。在這樣的環境中,我沒想到會聽到一篇令我印象很深刻的講道。因為在我廿多年的教友生活中,平生第一次在堂區的主日彌撒當中,聽到神父講論企業老闆的社會責任!一篇徹頭徹尾的教會社會訓導的講道!

講道的大致內容是企業的老闆對員工的家庭幸福負有倫理上的責任,過長的工時,不合理的加班,都嚴重影響到員工的家庭生活和健康,這種現象不可視為社會發展的正常現象,反而應該設法改變。賺錢不是企業的唯一指標,企業對社會和國家也有應負的倫理責任。這可以說是從《新事》通諭開始教會對工作及工人尊嚴的一貫態度。

這次的聽道經驗讓筆者有不少體會。一個小鎮的神父也會向鎮內的老人家講解教會的社會訓導,想必因為他相信這是作為牧者所應該講和教的,正如教會其他的訓導一樣。反觀在香港這繁華的都市,教友中有不少的企業負責人,我們一般的堂區牧者卻甚少觸及這課題,這究竟是甚麼原因呢?我不禁去想,一個神父們在講台上從不或甚少談及的課題,教友甚或我們的傳道員又怎會意識到課題的重要性呢?

「從未聽到他,又怎能信他呢?沒有宣講者,又怎能聽到呢?」(羅10:14)如果我們避開一些信仰的內涵不去宣講,信友以至世界又怎會聽到這角度的福音訊息?我們可否像先知一樣充滿信心地向上主說:「主,我在這裡」?您又是否願意成為先知去宣講這「教會保存得最好的秘密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