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候變化不等人

集思

 

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第27次締約方大會(COP27)本月在埃及舉行。來自近200個國家的代表商討如何應對氣候變遷。在本屆會議上,聖座首次以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及《巴黎協定》締約方的身份參與。本文嘗試整理會議的目標及焦點,幫助大家關注我們共同的家園所面對的氣候危機。

 

今次大會有四大目標:

 

  1. 減緩(Mitigation):促使各國履行承諾,實現巴黎協定目標,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2度之內,並努力維持在5度內。

    2. 調適(Adaptation):熱浪、野火等極端氣候情況不斷加劇,各國必須擬定事前預防、及時因應的調適策略。

    3. 融資(Finance):讓非洲、海洋島國等發展中國家獲得充足資金,以進行氣候變遷減緩、調適工作。

    4. 損失和損害(loss and damage):透過建立融資機制,為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嚴重的國家進行補償。

 

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所謂「損失和損害」補償的議題,多年來一直存在爭議。富裕國家產生大量碳排放加劇了氣候危機,卻是發展中國家首當其衝,承受極端天氣惡果。發展中國家要求富裕國家為工業活動造成的氣候問題承擔責任,向貧窮國家提供補償,但如何執行一直未達共識。

 

2009年在哥本哈根舉行的氣候大會上,發達國家同意自2020年起,每年融資一千億美元,資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或適應氣候變化,到2025年制定新融資目標。

 

2013年華沙氣候大會通過,應該要有融資機制去支持易受氣候影響的發展中國家。上屆在格拉斯哥舉行的氣候大會,美國和歐盟等高收入地區阻撓就氣候損失設立融資機構的建議,只贊成以3年時間討論相關資金問題。

 

COP27主席、埃及外交部長蘇克里(Sameh Shoukry)於開幕禮表示,富裕國家承諾每年貢獻1,000億美元氣候融資一直未落實,而且大部分是以透過貸款而非撥款形式提供,逼使低收入國家背負更多債務。蘇克里續指,現時融資主要用於控制碳排放,並非協助貧國適應氣候變化,全球必須改變應對方式。他稱首次將「損失和損害」列入COP27及《巴黎協定》正式議程,能提供穩定制度空間,來討論解決現有差距、應對損失及破壞所需資金。

 

然而,今年俄烏戰事爆發,觸發能源和通脹危機,加上地緣政治緊張,各國能否在今屆會議上就氣候賠償及其他議題達成進一步共識,情況不容樂觀。經過第一週討論,各國之間仍然難有共識。美國不贊成設立賠償機制,一些國家則拒絕在官方文件中提及將全球氣溫升溫幅度限制在攝氏1.5度內的目標。

 

誠如聖座國務卿帕羅林樞機在峰會上發言,絕對不能容許會議無功而返,因為「氣候變化不等人」。為此,國際間和跨代之間務必團結合作。「我們必須負起責任、鼓起勇氣、向前展望,這不僅是為了我們自己,更是為了我們的兒孫」。值得鼓舞的是,今次峰會最終同意設立專項基金,補償弱勢國家受到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害。願各國繼續攜手合作,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