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嘉偉
近日北京、東北三省和部份其他中國大陸地區紛紛發出停電和限電警示,除了關注這對中國經濟發展的意義,我們也不得不細想這對中國社會和個人有甚麼影響。盲目的經濟發展和吹噓經濟有多強大,這為我們基督徒來說,更具有甚麼意義。
不論有多少官方數據來說明經濟發展有多強大,製造各種言論對歐美多麼冷嘲熱諷,面對目前明顯是電力不足的情況,中國政府應如何應對,除了經濟學者和財經分析專家的意見,我們作為天主的子女,又應如何看待這樣的情況?
在施政欠缺透明度的情況下,我們暫且不去討論政府的相應政策如何,免得被人認為談「政治」。我們就只以這樣的情況談信仰原則。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七年頒佈的《民族發展通諭》第十四節提及:「發展不是簡單地歸結到經濟的進步而已。確實的發展該是全面的,即振興全體人類,即振興整個人性。」大規模停電和限電引致個人和社會的影響,不單是對國家經濟有多大的影響,不單是引致不便,對因停電和限電而沒法繼續工作和失去工作的人來說,是直接影響他們的生存和生計,並因此影響他們的家庭,以及對生活各方面的影響。甚麼原因導致大規模停電和限電,我們當然很希望政府能更透明,民眾也能更客觀和冷靜面對,發展才是全面,而非只著眼不斷吹捧國家經濟有多強大。
《通諭》第三十四節也提醒我們:「一切為增產所擬定的計劃,不應有其他確定的理由,只應為人服務而已。」大規模停電和限電當然不只是發生在中國,也曾在美國和台灣等地發生過,我們必須要問的不單是技術問題,甚麼技術原因導致停電和限電,更要問在發展的結構中如果是以人為本,為人服務,那麼應該有更好的防範措施。若停電和限電並非天然災害導致,是有人為的原因,那麼應該有辦法預防,有計劃避免人為可能導致的情況。若是人為導致的,那就根本在發展的計劃中,沒有以人為本,以為人服務為目標。這是我們現今側重經濟發展的社會必須要有的反省,不應再只是標榜國民生量總值多少,世界排名甚麼位置的大國,或以經濟發展之名蓋過實質的社會制度問題。
雖然這份《通諭》已頒佈五十四年,但當中很多地方提醒我們以人為本的發展,至少仍然很值得我們加以反省。國家怎樣處理大規模停電和限電,像筆者這樣的小市民在現今政治和社會環境下,當然也沒甚麼資格給偉大的國家領導人甚麼意見,只願以《通諭》結尾的祝福語句共勉:「如果『發展』是和平的新名詞,誰不願為之竭力合作?不錯,大家都願。因此,我們藉主名請求你們踴躍地響應我們忐忑不安的呼聲。」